依據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(應急部5號令),根據國務院安委會《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》部署要求,為指導各地做好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,國家消防救援局起草了《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指引(試行)(征求意見稿)》(見附件)。公眾可在2025年7月23日前,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:
一、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:北京市海淀區紫竹院路118號國家消防救援局,郵政編碼:100097。(注明為: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指引(試行)(征求意見稿)修改意見)
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指引(試行)
(征求意見稿)
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是指由保溫層、防護層和固定材料構成,并固定在建筑外墻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溫構造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按照《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》,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,應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,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、防火要求。為做好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,制定工作指引如下:
一、設置范圍及主體
1.設有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,應按本指引設置“一樓一牌”標牌,單層、多層民用建筑可以參照設置。
2.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“一樓一牌”標牌設置主體為建筑產權所有人。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和約定,配合有關部門和產權所有人落實“一樓一牌”制度,協助有關機構做好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。
3.新建高層民用建筑的建設單位應負責做好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“一樓一牌”設置工作。
4.無物業服務企業、無管理單位等情形的高層民用建筑,各地消防部門與行業管理、屬地鎮街等會商研究,推動落實。
二、設置種類及功能
1.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“一樓一牌”標牌分為兩類: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安全風險提示牌(以下簡稱“安全風險提示牌”),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建造信息公告牌(以下簡稱“建造信息公告牌”)。
2.安全風險提示牌主要用途,是為本建筑居住人員、工作人員、外來人員、物業管理人員等,提示所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消防安全風險及注意事項。
3.建造信息公告牌主要用途,是為相關部門監督檢查人員、消防救援人員等,公告所在樓宇(區)、住宅小區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建造時間、建造形式、材料性能、系統完整性等基礎信息。督促建筑產權單位、使用單位及時修繕建筑外保溫系統存在的防護層破損、開裂、脫落,保溫材料燃燒性能衰減等問題,消除火災隱患。
4.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安全風險提示牌應以高層公共建筑、高層住宅建筑的單棟建筑為設置單位,當單棟建筑設有多個單元時,應按單元分別設置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安全風險提示牌。
5.高層公共建筑以樓宇(區)為單位、高層住宅建筑以同一期建設的建筑為單位,設置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建造信息公告牌。
三、標牌內容
1.安全風險提示牌的內容包括:
(1)建筑樓棟(單元)名稱;
(2)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,如,A級(不燃材料)、B1級(難燃材料)、B2級(可燃材料)、B3級(易燃材料);
(3)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建造時間;
(4)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安全風險,如,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防護層破損、開裂、脫落,保溫材料燃燒性能衰減;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內部存在空腔,外墻外保溫系統與基層墻體、裝飾層之間存在空腔,發生火災可能發生大面積立體燃燒、造成建筑外墻材料墜落等。
(5)安全防范注意事項,如,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破損、開裂和脫落的,應當及時修復;高層民用建筑在進行外墻外保溫系統施工時,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火隔離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;禁止使用易燃、可燃材料作為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,禁止在其建筑內及周邊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,禁止在其外墻周圍堆放可燃物;使用難燃外墻外保溫材料或者采用與基層墻體、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,禁止在其外墻動火用電。
2.建造信息公告牌的內容包括:
(1)建筑產權所有人或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及聯系電話;
(2)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建造時間;
(3)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類型,如,巖棉、玻璃棉、模塑聚苯板(EPS)、擠塑聚苯板(XPS)、聚氨酯泡沫等;
(4)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生產企業信息;
(5)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類型,如,粘貼保溫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、保溫裝飾一體化外墻外保溫系統等;
(6)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,如,A級(不燃材料)、B1級(難燃材料)、B2級(可燃材料)、B3級(易燃材料);
(7)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外防護層材料及厚度,如,厚度為15mm的水泥砂漿等。
(7)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完整性,如,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系統防護層有無破損、開裂、脫落等情況;
(8)安全管理注意事項,如,本樓宇(區)、住宅小區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完整性情況,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衰減情況,周期性常態化自查情況,委托專業機構評估評定情況等;
(9)滅火救援注意事項,如,本樓宇(區)、住宅小區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存在破損、開裂、脫落可能形成大面積立體燃燒,存在燃燒墜落風險;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使用有機材料,燃燒時可能釋放有毒有害煙氣;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內部存在空腔,若空腔內可燃物起火蔓延,容易形成立體燃燒等。
3.建議在安全風險提示牌、建造信息公告牌上設置標牌信息二維碼,受眾可通過掃描二維碼同步獲取標牌相關信息。
四、標牌規格
1.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標牌宜采用長寬比4:3尺寸規格,標牌大小根據適宜安裝位置確定,建議不小于40㎝×30㎝。標牌宜使用金屬材質制作,字體顏色應與材料底色能明顯辨識。
2.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標牌宜采用黑體字體,文字字號、間距、行距宜與標識牌尺寸相協調。
3.標牌安裝應牢固穩定、安全可靠,內容應當準確、清晰、簡潔。
五、安裝方式和位置
1.安全風險提示牌宜采用在建筑外墻附著安裝的方式,設置在樓棟(單元)主出入口顯著位置,方便受眾閱讀。
2.建造信息公告牌宜采用柱式支撐方式,設置在公共建筑樓宇(區)、高層住宅小區各主出入口、消防車通道出入口顯著位置,標牌中心高度宜距地面1.5m-2.0m。
3.安全風險提示牌、建造信息公告牌不得遮擋消防設施器材、不得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。
六、檢查與保養
1.應將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標牌納入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范圍,定期檢查、維護。
2.發現標牌信息與建筑現狀信息不一致,位置或數量設置不合理,標牌破損、毀壞等現象的,應及時修復、更換,維持標牌版面清潔、字體清晰、安裝牢固。
3.標牌內容發生變化,可能影響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完整性、保溫材料燃燒性能判斷的,應及時更新二維碼顯示信息或更新更換標牌。(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標牌參考樣式附后)